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

鋒利

一頭栽進文稿和音樂裡,臻於忘我,挺愜人心的。邊翻書邊打字的速度隨著輕快的調子加快。

這本書用完,該由另一本接力——右手和雙眼仍依戀在鍵盤上,左手則熟練地先把手上的書合上,再撿起另一本書。


書才撿起,便感到紙張邊緣在我中指的第一個關節劃過。輕輕按壓一下指頭肚兒,就有一絲殷紅滲了出來,慢慢斑駁了一張面紙,像水墨的一隅,可怕的是似被沒休止地點畫。那種痛,不是傾盆大雨的淋漓的痛,使你抽搐嘶叫;而是斜風細雨的淒迷的痛,教你黯然含淚。

聽說,人的指頭上分布的傷害感受器比胳膊、腿部和胃部還要多;加上紙張薄,一旦割傷皮膚組織便很容易傷及內部神經。又因傷口小,血液不易凝固,傷口較難癒合,神經暴露於空氣中,疼痛的感覺會不斷傳遞至大腦,自然特別難受。小小的傷口,殺傷力可不小,還是及早包紮,可減輕痛楚。


今天,同一個動作、同一個遭遇,在同一個座位、同一個人身上、同一份忘我中上演了三遍。幸好不是在同一隻手指上。牧童歌手、小娃兒看大世界、金蛋下午茶,你們仨是否要給我什麼啟示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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